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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通股份”)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9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6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9,283,632股的比例为2.3384%,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9.99元/股,最低价格为8.1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719,951.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完成期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灿耀因个人原因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减持公司股票75,000股,公司董事孙刚伟因个人原因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增持公司股票5,832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0,740,000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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