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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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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8 14: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智芳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4日公司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3-011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智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陈智芳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附件:
陈智芳先生个人简历
陈智芳,男,汉族,出生于1986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年10月-2013年5月在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任运营主任;2013年6月-2015年10月在合肥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在无锡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陈智芳先生拥有十余年眼科医疗行业从业经历,在公司担任医疗机构负责人期间,其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与经营管理表现优异;陈智芳先生对眼科医疗业务具备深刻的理解,在眼科医疗机构经营和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截至目前,陈智芳先生持有本公司激励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智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陈智芳先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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